不曉得大家是否聽過,速食店在打掃的時候會放上「小心地滑」的牌子,其實是為了在萬一有顧客滑倒、上法院求償的狀況下,能表示「至少有盡告知義務」。在別人的店裡滑倒,責任究竟要怎麼算才好呢?這點可以說每個人的想法都很不一樣。
日本就有位客戶,在連鎖超市內「因踩到地上的南瓜天婦羅」而滑倒,他上法院要求店家提出損害賠償,並且於一審時,得到了「店家應支付57萬圓賠償」的結果。
當時負責一審的是東京地方法院,法院的意見是認為店家有管理上的疏失、違反了安全管理義務。但經過上訴後,這個判決被東京高等法院給推翻了。
負責二審的平田法官表示,導致該男子滑倒的天婦羅,經過查證後並非是店家的從業人員弄掉的,而是因為其他客人才掉落。在這個前提下,實在不能說天婦羅出現在地上是店家的疏失。而且天婦羅的大小約是長寬各13公分/10公分,在寬敞的走道上要避開,也不能說是特別困難的事情。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名男性是在2018年,於東京練馬區的店鋪踩到南瓜天婦羅而滑倒,導致右膝受傷。當時店家便已賠償了約6萬日圓給這位客人,但他依然再提出訴訟。
對於這個事件,日本網友的看法也相當兩極。一派網友認為都已經收到不少的醫藥費了,依然要興訟也未免有點惡質。另一派網友則認為地上出現不該出現的東西,再怎麼說店家也有相關責任該負。
對於這奇妙的「南瓜天婦羅事件」,你又是怎麼想的呢?
新聞來源:esute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