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這個職業相當古老,但想在古代當一名老師其實並不簡單,不但要接受嚴格的「面試」,就職以後也必須定期考核,如果教出來的學生成績太差,老師還可能受到牽連,被發配邊疆。
從古至今都有「老師」這項職業,不過稱呼會隨著時代改變,比如西周時期稱老師為「司徒」,春秋時期稱作「師」、「夫子」,東周到戰國時期開始出現「先生」,到了唐朝則有「教授」、「鑒學」等;成為老師的方式也同樣依據時代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在西漢以前大多通過舉薦產生,之後就開始需經過考核。
漢武帝設立官方學校「太學」後,便出現「太學博士」一職,專門教授太學弟子,如果想要成為一名太學博士,不但需要通過考試,還得符合官府嚴格的條件,曾經教導50名以上學生、年齡至少在50歲以上。隋唐時期「官學制度」基本形成,對於老師的規範更加嚴格,就職以後還得定期接受考核,每年一次小考,3到5年一次大考,考核內容包含業務、品德、教學效果等。
到了明朝時期,朝廷開始看重老師的「升學率」,考核內容最特別的是由明太祖朱元璋開創的「學官考課法」,指在9年時間裡,老師能教出多少在科舉考試中上榜的學生,並根據結果決定升遷或降職;日常教學中也有一套考核制度,如果有學生在3個月的月考都沒有任何進步,就會剋扣老師的大米薪水,學生到了學期末的「歲考」還是沒有進步的話,老師就會被罰俸祿、接受訓導,嚴重還可能直接被免職。
古代最高學府「國子監」對於老師的要求更為嚴格,明成祖朱棣曾因國子監學生在吏部安排的考試中成績太差,而將司業(類似現代的副校長)治罪,並下令「凡弟子員再試不知文理者,並罪其師,發煙瘴地面安置。」也就是說如果學生成績不好,老師也會受到牽連,甚至被發配邊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