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君王為了懲罰罪犯,發明了許多嚴刑峻法,除了現代人耳熟能詳的宮刑、斬首、車裂等,還有專門針對女性的酷刑「騎木驢」,這是一種形似驢子的木製刑具,座椅上有一根木柱會戳入體內,讓女犯人生不如死,但歷史教授指出,歷史上雖然有名為「木驢」的刑具,真實的外型和功能卻和傳說差很大。
刑具「木驢」用來固定犯人的身體,並推出去遊街示眾,宋代文人陸游的《南唐書‧胡則傳》就有提到,「舁(ㄩˊ)置木驢上,將磔(ㄓㄜˊ)之,俄死,腰斬其屍以狥(ㄒㄩㄣˋ)」,意思是在殺死犯人前,先把他放到木驢上示眾,殺了之後再把屍體剁成兩半餵狗,由此可知,木驢不只針對女犯人,而是男女都通用的刑具。
此外,木驢的外型也和傳聞差距很大,清朝大臣楊光先十分敵視天主教,寫了一篇著作《辟邪論》,內容提到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實淩遲重犯之木驢子爾。是耶穌之弟子,無家不供數木驢子矣」,在他眼裡看來,十字架和木驢並無差別,都是用來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並且從楊光先的觀點可知,木驢的外型很可能和十字架非常類似。
關於木驢的謠言多半源自明清時期的小說,像是晚清小說《狄公案》,內容提到木驢外型和使用方法,且和傳聞完全一致,但歷史上並不存在這種刑具,于賡哲也認為,這種傳聞能夠流傳的原因,和社會上「蕩婦羞辱」的觀念密切相關,好像女性犯錯就應該得到羞辱,以滿足人們心目中的陰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