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是農耕社會,牛成為主要生產工具,因此對古人而言,絕不可以隨便宰殺牛隻。漢朝法令規定,只能殺年老體弱的牛,到了唐朝更嚴格,牛甚至還有戶口,想殺老牛還需申請批準,若無故宰殺耕牛,重則處死刑,可見牛在古代的地位非常高。
考古學家在甲骨中多次發現牛一字,當時用於紀錄牛的獻祭數量,而先民告別刀耕火種時代,在走向文明社會過程中,牛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幫忙拉車、耕地、拓荒,古時帝王出行也都是搭牛車。
早在西周時期,周王設下「六畜」食用規定,根據《禮記.王制》記載,「諸侯無故不殺牛」指的是連諸侯都不能隨意殺牛,到了漢朝更嚴格,據《漢書.龔遂傳》記載,「禁私殺牛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殺無赦。」表示私自宰牛可直接判死刑,而且不能赦免,就連偷牛也是重罪,只有牛老了且體力衰弱才能殺。
唐高祖李淵和唐太宗李世民相當保護耕牛,對後世皇帝產生極大影響,唐朝法律彙編《唐律疏議》記載,屠牛與圖謀造反、持刀搶劫等並列「十惡不赦」重罪,百姓若傷害別人的馬和牛,按盜竊罪判刑並照價賠償,殺自家的馬或牛則處1年徒刑,而且每隻牛都有戶口,若想殺老、病的牛還須申請批準,違者處死刑或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