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遛狗順便餵鄰居養的狗遭咬,鄰居被控過失傷害判30天拘役,但上訴結果大逆轉,改判無罪定讞。(資料照)
2022/02/13 22:59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鄭姓婦人和莊姓鄰居都愛狗養狗,前年2月間鄭婦遛完狗經莊女門前,見莊飼養的2隻狗可愛便上前餵養,不料,莊女的狗突然攻擊鄭婦的狗,鄭女見狀上前拉開兩狗反被咬傷,她指控被莊女過失傷害,被她的狗咬傷,簡易庭判莊女拘役30天,易科罰金3萬元,莊女不服上訴,橋頭地院、高雄高分院均逆轉改判無罪定讞。
鄭婦質疑莊女明知狗會咬人,沒有將牠們戴上防咬口罩,也未將狗綁好,怒告莊女過失傷害,橋頭簡易庭認為莊女有疏失,判決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不過,上訴至橋頭地院、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鄭婦極可能遭自己的狗咬傷,因為當時被指控的狗一直死咬鄭婦的狗,直到有人拿水潑狗才令狗鬆口,鄭婦手上的咬痕,可能是自己飼養的狗在掙扎時咬她。
判決書指出2020年2月間,鄭婦遛完狗經莊女家門口,鄭婦取得莊女同意後,上前餵養莊女飼養的兩隻狗,不料,對方卻突然撲向鄭婦養的狗,鄭婦護狗心切上前拉開2隻狗,過程中她的右大拇指、左小指、右膝擦挫傷,她狀告莊女未做好防護措施,包括套嘴套、繫頸繩,一審簡易判決30天拘疫,易科罰金3萬元。
橋院法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依監視器角度,無法判斷鄭婦受的傷是否為莊女是養的狗造成,雖然驗傷單顯示「右膝被犬咬傷」,但根據警方勘驗筆錄,鄭婦所養的狗也有啃咬鄭婦的左手,因此不排除鄭婦的犬咬傷,鄭婦當時為了撥開兩隻狗,雙膝跪地,法官研判鄭婦的傷勢可能是跪地所造成。
橋頭地院、高雄高分院法官審理終結,莊女辯稱當天她的狗並非外出,而是停留在門口玩,不需戴嘴套或牽繩,況且鄭婦的傷口,很可能被自己養的狗所咬,改判莊女無罪定讞。
“ 您的按愛心是對我的最大鼓勵 ”
https://www.AVJorum.net/thread-1342356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