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岳飛忠君愛國的形象深植人心,最終竟被冠上「莫須有」的罪名,含冤而死。(示意圖/AI生成圖)
岳飛是南宋著名的抗金將領,他的忠誠與英勇家喻戶曉,尤其他母親在他背上刺下「精忠報國」4個字,讓岳飛忠君愛國的形象深植人心,然而他最終卻在宋金議和期間,被秦檜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遇害。多數人總認為秦檜是害死岳飛的罪魁禍首,但若深究歷史脈絡,秦檜不過是執行的劊子手,真正下決策的其實是宋高宗趙構,背後原因竟與一個女人有關。
根據《搜狐網》報導,要理解岳飛之死,必須回溯當時的時代背景。靖康二年(西元1127年),金兵南下攻陷北宋首都東京(今開封),擄走徽、欽二帝與大批宗室、妃嬪及朝臣,時稱「靖康之難」,也宣告北宋滅亡。其中,宋高宗的生母韋太后亦被金人擄往北方。此後,宋高宗於南京應天府稱帝,建立南宋,岳飛便是在此動盪局勢下挺身而出,主張抗金復國。
初期,宋高宗迫於民意與軍情,任用岳飛、韓世忠等主戰將領,同時也依賴黃潛善、汪伯彥、秦檜等主和派大臣。但宋高宗表面支持抗金,內心卻渴望偏安江南,而且對武將十分忌憚,尤其是像岳飛這類握有重兵者,更令他感到威脅。然而岳飛雖忠誠耿直,卻不懂得政治分寸,屢次上奏干政,像是請求立太子穩定政局,此舉讓本就忌諱此事的高宗極為不滿,兩人嫌隙日深。
雖然岳飛屢次在戰場上立下戰功,但卻多次被宋高宗下令召回,禁止出兵;同時,岳飛積極的抗金行動,也讓南宋與金國之間的議和談判屢遭干擾。高宗對此極為惱怒,加上對生母韋太后的思念,更讓他在金人以「殺岳飛換韋太后」為條件時,起了殺心。
紹興十一年(西元1142年)底,宋高宗答應金國提出的4項議和條件,其中最後一項正是誅殺岳飛。最終,岳飛在風波亭被秦檜強加莫須有的罪名遇害,一代忠臣就此殞命。雖然秦檜是執行者,但真正決定岳飛命運的,其實是顧念母親、懼怕將權的宋高宗。岳飛之死,既是權力的犧牲品,也是南宋政治現實的悲劇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