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公司日前敲定對轉機客也將收取500元的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上路時間未定。(本報資料照)
每位旅客出境時都會被收取一筆500元的機場服務費,用作觀光發展及機場建設,但來台灣轉機的旅客不必付費,桃機公司日前敲定對轉機客也將收取500元的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上路時間未定。交通部航政司今公告,該筆費用可排除受禮遇的外賓及其眷屬、未滿2歲兒童,其他則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桃園機場旅運量暴跌,連帶讓機場服務費收入銳減,有立委建議桃機公司應檢討,依使用者付費精神,向轉機旅客收費。桃機公司也認為,轉機旅客越來越多,使用機場卻沒有付費,規劃比照機場服務費,收取500元的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
桃機公司日前與民航局、各航空公司開會討論,各方一致認為應該要收,但執行技術上還要進一步探討,實施日期未定。
航政司今公告,為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使用者付費原則,並參考日本成田機場、韓國仁川機場及新加坡樟宜機場等鄰近標竿機場向轉機過境乘客收取機場設施使用費模式,增列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的收費項目。
航政司指出,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除經外交部通知給予禮遇的外賓與其隨行眷屬、未滿2歲兒童不收取外,每人500元由航空公司隨機票代收。持有未含轉機過境設施使用費機票的乘客,應於辦理轉機過境報到手續時,向航空公司櫃檯補繳該項費用。
(本文由 中國時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