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6年9月2日,在這座城市歷史上最大的一場大火中,中世紀倫敦80%的土地,被夷為平地。大火肆虐了三天多,吞噬了城市的大片地區,但倫敦大火的故事,往往被我們忽略了火災後發生的事情。在大火燒燬了13000多棟建築後,倫敦發生了什麼?
這個國家正處於與法國和荷蘭的戰爭之中,因此許多英國人首先指責的是外國人,而當城市產生火災時,暴徒襲擊了移民人口,其他人則擔心這可能是天主教的陰謀,而政府則將一名承認縱火的男子處以絞刑。
許多城市的基礎設施被毀,導致許多人無家可歸,但很快一個全新的城市在灰燼中建立起來。火災法庭審理了租戶和房東之間的糾紛,城市組織了消防隊,新規定禁止使用木材建造房屋。在經歷了巨大的恐懼和迫害之後,倫敦得到了重建,於是市民們決心採取措施,防止另一場像倫敦大火那樣毀滅性的災難。
大火還在燃燒的時候,倫敦人就開始懷疑是法國人和荷蘭人造成的
當大火爆發時,許多倫敦人把責任歸咎於英國的敵人。當時英國人與法國人和荷蘭人一直不和,他們擔心是他們的敵人放火焚燒了首都,作為入侵英國計畫的一部分。倫敦人襲擊全城的外國人。當時大火還在熊熊燃燒,一群暴徒衝進了一家荷蘭面包店。一名鐵匠用鐵棒與一名法國人“搭訕”。一名瑞典外交官被一群倫敦人吊起來,約克公爵不得不出手挽救。
倫敦人擔心法國人可能攜帶炸藥進入倫敦。在極度恐懼和怨恨的時刻,一群暴徒肢解了一名他們認為圍裙裡裝有炸彈的法國婦女,另一群暴徒還幾乎肢解了一名拿著網球的法國人,因為他們誤以為網球是爆炸裝置。
65000名無家可歸的人,分散到該地區周圍的村莊,倫敦的房租開始飆升
大火完全燒燬了倫敦中世紀城牆內80%的區域,只留下一些石頭廢墟,並使至少65000人無家可歸。在火災發生後的最初幾天,許多地方的地面因為太熱,還無法行走,流離失所的倫敦人在牆外的田野裡紮營。很快,許多人去了首都以外的村莊,或城市的其他地方。住房短缺使倫敦的房租呈指數級上漲。僅僅幾天之內,租金就上漲了200%左右,但不到兩週,房價就又漲了10倍。直到1668年,租金一直居高不下,儘管價格昂貴,許多商人還是願意支付這些不尋常的價格。
一個鐘錶匠的兒子承認縱火
當倫敦試圖從大火中恢復時,羅伯特·休伯特(Robert Hubert)正試圖逃離這個國家。噹噹局制止了休伯特時,他承認自己是縱火犯。26歲的休伯特是一位鐘錶匠的兒子,他聲稱自己為一個企圖摧毀倫敦的法國黑幫工作,但在10月的審判中,他的離奇故事發生了變化。
休伯特宣稱自己是天主教徒,儘管有目擊者聲稱他是新教徒。還有證據表明,火災發生時休伯特甚至不在倫敦。儘管主持審判的法官懷疑休伯特的罪行真實性,不過這個人還是被宣佈有罪並被判處死刑。大火停止後僅僅幾週,休伯特就在泰本被吊死。
倫敦人指責並迫害當地的天主教徒,認為那場火災是一個邪惡的陰謀
大火之後,一個政府委員會調查了火災的爆發情況。倫敦人的證詞將矛頭指向了天主教徒。據瞭解,威廉·提斯代爾無意中聽到一個“愛爾蘭天主教徒”警告說,1666年9月,倫敦將會有一個“悲哀的時刻”。拉特克利夫的萊特先生作證說,火災發生的前幾個月,一個天主教徒說:“你以為66年會有大事發生,認為羅馬會被毀滅,但如果是倫敦呢?”
對天主教徒的懷疑仍然存在。1681年,紀念那場大火的一塊牌匾上寫著:“在這裡,由於天堂的允許,來自野蠻教皇惡毒的心,地獄降臨了這座新教城市。”
牧師們警告說,如果倫敦不放棄糖果,還會發生更多火災
1665年,一場致命的瘟疫爆發後,倫敦人擔心大火代表著上帝對這座城市的憤怒。一些布道者指出,倫敦人對甜食的喜愛,是導致這場火災的原因。大火首先發生在布丁巷的一家面包店,燒燬了整個城市。牧師們警告說,如果倫敦的暴食不結束,上帝會送來更多的火。為了提醒大家,他們甚至在大火熄滅的地方立了一尊金男孩的雕像。這座雕像在17世紀被稱為“胖男孩”,旨在提醒倫敦人不要暴飲暴食。
倫敦成立了消防隊,以防止另一場同樣具有破壞性的火災
倫敦缺乏必要的程序和基礎設施,來應對這種毀滅性的火災。在1666年之前,倫敦的水是通過木水管輸送的,而且效率並不高,但在一場城市大火中,木頭水管危害就體現出來了。
終於該市創建了新的系統,並通過了保護該市免受未來火災的規則。教區被要求保留消防設備,並成立了消防隊,1668年的消防條例規定,“在所有居民都能注意到的,最方便的地方或每條街道的管道上,安裝塞子,這樣可以避免管道的無序破壞。”
除了公共系統,新的火災保險政策還包括一個“私人消防隊”。投保人在他們的房子上放了一塊牌匾,這樣消防隊就會知道在發生火災時應該保護哪些房屋。
1666年的《倫敦火災糾紛法案》引入了一個火災法庭,其全部職責是解決財產糾紛
這場大火燒燬了13000多座房屋、87座教區教堂以及皇家交易所和聖保羅大教堂等紀念建築。總的來說,這場火災造成的損失估計有1000萬英鎊,與這座城市的年收入估計為1.2萬英鎊相比,這是一個驚人的數字。
英格蘭迅速召集了一個火災法庭來解決財產糾紛。《倫敦火災糾紛法》設立了一個火災法庭,審理房東、租戶和被燒燬房屋的其他居住者之間的分歧,並宣佈租戶仍然必須為被燒燬的不適宜居住的房屋支付租金。
內科醫生尼古拉斯·巴本,建立了第一家保險公司以利用火災
大火為倫敦人創造了商機,其中就包括內科醫生尼古拉斯·巴本(Barbon),他通過創建第一家保險公司而從中獲利。在經歷了如此多的財產損失和由誰來支付的爭論之後,巴本認為他可以為人們的房屋投保,使其免遭未來的火災威脅,並從中獲利。像現代的保險公司一樣,巴本的公司承諾為那些購買保險的人,在未來的火災中賠償損失。他利用這場大火做廣告,聲稱如果那些在火災中失去家園的人買了保險,他們的損失就會得到賠償。
然而,與現代保險公司不同的是,消防局會向投保人發放火災標誌。如果發生火災,該公司會派私人消防隊去保護有火災標記的房屋。如果他們沒有看到火災標誌,這些私人消防隊就會離開任其燃燒。
火災發生後,巴本還買下了土地,成為該市最傑出的建築商之一。
政府對街道的寬度和非宗教建築的高度,制定了新的建築規定
1667年的《倫敦建築法案》(London Building Act)塑造了倫敦幾個世紀的風貌。該法案禁止了容易引發大火的木材外牆和茅草屋頂。它還規定了街道的寬度,並下令將一些街道拉直,以便更容易地保護城市免受火災的影響。倫敦人不能再建造六層樓高的木結構建築。
該法案代表了英國第一次為幫助執行法規的測量員,而這些人成為了歷史上第一批建築控制官員。
克里斯托弗·雷恩重新設計,並重建了聖保羅大教堂
大火將聖保羅大教堂夷為平地。
建築師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在火災發生前幾週,提交了大教堂的改進計畫,並將餘生奉獻給了聖保羅大教堂的重建工作。到1675年,雷恩創造了新的設計並開始挖掘新的地基。圓頂是在1708年完成的,而大教堂本身是在1711年完成的。
雷恩於1723年去世後,被安葬在聖保羅大教堂。他的墓碑上寫著:“如果你想尋找他的紀念,那麼就看看你的周圍。”
除了聖保羅教堂,雷恩還監督了51座教區教堂的重建工作。
競爭對手為倫敦未來的設計而競爭
大火停止幾天後,幾個人向國王查理二世提交了重建這座城市的計畫。建築師克里斯托弗·雷恩(Christopher Wren)和自然哲學家羅伯特·胡克(Robert Hooke)提交了他們自己的方案,他們最終都在重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測量員彼得·米爾斯(Peter Mills)也為該市提出了一項新計畫。
然而,查理二世拒絕了這些計畫,擔心沒有準確的調查,因此認為這些計畫是不切實際的。結果,國王下令進行一次調查,其中包括顯示城市在火災前後的地圖。
中世紀的倫敦,被重建成磚石建築
火災發生後的四年時間裡,倫敦人重建了6000棟房屋。但它們看起來與火災前的房屋不同。中世紀的倫敦是用木頭和茅草建造的,但大火之後,根據重建法案,倫敦人被要求用磚和石頭建造新的房屋。這幅圖告訴我們:“人們不可擅自建造房屋、建築物、無論是大是小、而且要用磚石建造。”此外,新的屋頂必須用瓦片,而不是有助於火勢蔓延的茅草屋頂。
新房子也比以前的房子大。儘管這座城市將新建築的高度限制在4層,富商們還是搶佔了大片土地來建造宏偉的住宅。
倫敦人發誓永遠不會忘記那場大火,他們建起了一座巨大的紀念碑
1671年,倫敦開始建造倫敦大火紀念碑。這座紀念碑由克里斯托弗·雷恩設計,坐落在火災發生地附近。
但這座紀念碑不僅僅是為了紀念那場大火,它還代表了倫敦戰勝大火的勝利。在南面的牆上寫著:“匆忙隨處可見,倫敦再次崛起,無論是更快的速度,還是更宏偉的建築,都值得懷疑,短短三年時間就完成了被認為是一個時代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