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社會的女子大多都不能自主選擇結婚對象,尤其是出生於皇室的公主們,更是會成為聯姻、和親的犧牲品,嫁給自己不愛的人。宋朝的福康公主被指婚給表叔李瑋,但公主並不愛丈夫,還在被撞見與太監飲酒作樂時打傷婆婆,然而父親一直不同意2人離婚,導致公主精神崩潰,最終在33歲逝世。
福康公主是宋仁宗長女,對父親非常孝順,有一年仁宗重病,她服侍左右,還赤足散髮向天禱告,願以身代父受罪,因此備受仁宗寵愛。等福康公主滿18歲時,便將她晉封為「兗國公主」,同時不顧官員反對,替愛女進行冊封禮,由此可以看出仁宗對這個女兒的疼愛。
然而古代女子尤其出身在皇家,都無法逃過「聯姻」的命運,仁宗為了彌補未對親生母親李宸妃盡的孝道,於是給予李家各種榮寵,還讓最疼愛的女兒下嫁給表弟李瑋。李瑋在輩分上雖然是福康公主的表叔,但2人年齡相近,早在公主9歲、李瑋13歲時,仁宗就已經替他們訂下婚約,直到公主18歲那年才風光出嫁。
不過公主並不喜歡李瑋,認為他外貌醜陋、木訥質樸,再加上公主乳母韓氏和太監梁懷吉不斷從中挑撥,導致公主和李瑋的婚姻不幸福。某天晚上,公主和梁懷吉飲酒作樂,被婆婆撞見,公主當場惱羞成怒,打傷婆婆後竟還連夜跑回皇宮向父親訴苦、要求離婚。
然而宮門夜開事態嚴重,官員紛紛上疏要求懲罰公主,仁宗迫於群臣的壓力,只好將公主降為「沂國公主」,並讓李瑋帶公主回家,乳母韓氏、太監梁懷吉則被調往別處,公主被困在這段不幸福的婚姻中,身邊又沒有熟悉的人陪伴,精神逐漸崩潰,多次有輕生的念頭,還想放火燒毀宮殿,最終仁宗總算同意2人離婚,並表示公主和李瑋婚姻不睦,全是公主的責任,並未多加責怪李瑋。
然而離婚才過了幾個月,仁宗又名義上替2人復婚,並恢復李瑋復馬的身分,最終公主在1070年離世,當時年僅33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