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將毀女性清白的人稱為採花賊。明朝曾出現一名猖狂採花賊,10年禍害180多名女性,以男扮女裝的方式,獲取女性信任後下手,一次他準備再度犯案,沒想到女方的丈夫先對他起歹念,他的惡行才東窗事發,最終慘被判淩遲處死。
明朝山西太原府石州一名男子桑沖,從小遊手好閒,時常在風月場所鬼混,聽聞山陰縣一名採花賊的事蹟後,便向對方拜師學藝,習得對方男扮女裝的招數,專門打扮成女性誘騙良家婦女,桑沖學會縫紉、廚藝,模仿女性的言談舉止及走路方式,甚至懂得調製醫藥,用於去除身上的體毛。
《明憲宗實錄卷一百七十二》記載,「初大同府山陰縣有男子習女工,為婦人裝,以誘淫良家女婦,有不從者,用魘魅淫之。沖盡得其術。」桑沖外出行騙時,還會戴上假髮打扮成女性,向目標編造自己遇人不淑的故事,許多女性聽完後都於心不忍,好心收留桑沖,他趁半夜侵犯女子,對方若不從,他就提前下藥迷倒。
古代受封建制度影響,女性地位低微,若被人玷汙也不會跟別人說,使桑沖得以繼續行騙,10年來侵犯180多名女性,豈料一日他故技重施,住進大戶人家的家中,沒想到還沒等到他動手,這戶大家族的女婿竟看上桑沖,半夜跑進他房間準備下手,才發現桑沖是一名男性,氣得將人綁起來,押到縣裡的衙門,而此事過於誇張,也驚動到明憲宗,下旨「上以其情犯醜惡,有傷風化,命淩遲於市」,桑沖慘被淩遲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