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對於古代婚姻關係的印象,大多都是男子可以擁有三妻四妾、享受齊人之福,但事實上古代大多實行「一夫一妻」制,且只有有錢人家才有資格納妾,在唐朝的時候甚至相當重視正宮的地位,還立法禁止「小三轉正」,如果隨意扶正妾室,就會遭到社會的批判。
唐朝的結婚年齡,女性一般是15、16歲左右,像唐太宗的老婆長孫皇后在13歲就已經結婚;而男性則是20~23歲,不過宦官人家會比普通人家結婚的晚一點,尤其是男性,因為當時社會存在「門當戶對」的概念,男性如果沒有出人頭地,混出一番成就,基本上很難找到願意與他結婚的女性。
但沒有結婚不代表他們沒有對象,這些尚未結婚的男性大多都曾有過女人,甚至有些已經有孩子了,只是不被視作正式的婚姻關係,所以古時候的「三十而立」,其實就意味著30歲開始可以明媒正娶,娶一個正妻。而大部分人家的長子未必是嫡長子,很可能是妾或是丫鬟、傭人、侍女等人生的,像漢高祖劉邦的長子劉肥就是和情婦曹氏所生。
而唐朝法律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把妾升為妻,用現代的觀念來理解的話,就是無法讓「小三轉正」,因為妻其實是一種政治身分,只有名正言順的人才能持家、掌握家庭發展方向,若隨意扶正妾室,就會遭到社會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