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不思議

古代禁食牛肉違者砍頭 百姓竟冒生命危險也要吃


古代是農耕社會,身為「生產力擔當」的牛隻地位自然比一般的動物更加崇高,從古至今不少朝代都明令不準殺牛、吃牛,在宋朝若是違反規定,還得面臨砍頭之刑,後果十分嚴重,儘管如此,老百姓仍冒著生命危險吃牛,甚至還因此改變法律。

在古代一般老百姓都以農耕為生,而牛就是在下田耕種時的好幫手,在當時靠一頭牛就可以養活一家人,因此牛的地位非常崇高,從周朝《禮記》就規定除非舉行祭祀儀式,否則不能殺牛,然而現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過去考古團隊就曾在西安戰國墓中發現牛肉,可見人要是想吃,法律規範都是攔不住的。

而真正開始明令不能殺牛、吃牛是從秦漢時期開始,當時鐵製農具普及,牛的勞動力價值更為明顯,但在肉食不足的古代,「吃牛肉」早就成為一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事情。

宋朝法典《宋刑統》記載,「如盜殺馬牛,頭首處死」,對於私自殺牛、吃牛的行為嚴加規範,違者甚至可能面臨砍頭之罪,但諷刺的是,在當時吃牛的風氣反而更加興盛,《宋會要輯稿》就提到,浙江仙居「一鄉皆食牛」,且「以牛肉為上味,不逞之輩競於屠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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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不僅是浙江,各個州郡到處都是賣牛肉的店鋪,大臣鄭志誠就稱,從洛陽返回開封的路上「道逢鬻牛肉者甚眾」,宋真宗得知後只好妥協,下詔:「兩浙諸州,有屠牛充膳,自非通議烹宰,其因緣買者,悉不問罪」,之後有些地方的官府還收起牛肉稅,直到宋仁宗時,萊州知州張周物看不下去,向上稟告才廢止了牛肉稅,但殺牛、吃牛的行為仍存在於民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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