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林冠佑被控在新竹火車站月台階梯伸出鹹豬手,摸女子臀部後趁亂逃逸,被害女子在火車站守株待兔,果真遇上林男報警逮人,新竹地院依性騷擾罪將林男判刑2月。(記者蔡彰盛攝)
2022/04/11 23:3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男子林冠佑被控在新竹火車站月台階梯伸出鹹豬手,摸女子臀部後趁亂逃逸,沒想到被害女子認定他還會在同一時間搭同樣的車通勤,兩天後在火車站守株待兔,果真遇上林男而報警逮人,新竹地院依性騷擾罪將林男判刑2月。
判決書指出,2020年12月14日上午8點多,林男在新竹火車站第二月台下車後,見陳女未結伴獨自步行,認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在人群中加速緊跟在身後,尾隨走上第二月台階梯,且為避免遭陳女察覺,將其後背包轉到正面作為掩飾,而在兩人走在階梯過程中,乘陳女不及抗拒之際,伸手襲臀得逞。
陳女嚇得回頭查看,林男加速爬階梯上天橋往第三月台移動,陳女不及當場阻攔。然而陳女不甘受辱,又折返回原處欲找尋林男行跡,而此時林男也同時折返,改往第一月台方向移動,陳女見狀,當場在天橋走廊上攔下林男並質問他是否觸碰她身體,林男則回稱:「對不起」。
經陳女要求林男到警局遭拒,雙方遂發生口角及肢體拉扯,雙方持續拉扯數分鐘後,陳女擔心其力氣不敵林男而作罷,雙方遂各自離開現場,半小時後陳女先以電話報警提告。
事隔2天的上午8點多,陳女再搭105車次列車抵達新竹車站時,果然再次遇到林男,這次她當然不會放過林男,立即通報鐵路警察而將林男逮捕到案。
林男矢口否認性騷擾,辯稱當時因為人潮太多,他背包在右肩側邊,可能是上樓梯的時候急著要往上走,沒有注意到而背包有撞到陳女。
然而法官綜合監視器錄得影像與陳女證述內容,已可認定林男是在步行階梯而跟在陳女身後時,趁陳女不注意,以手觸摸她臀部。
法官審酌林男為滿足一己之慾,未能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利,在人員往來頻繁的火車站月台樓梯,猝然不當觸摸陳女臀部,侵犯他人身體隱私,令陳女飽受驚恐,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迄今未取得陳女原諒或達成和解,未見悔意,最後依性騷擾罪判刑2月。
“ 您的按愛心是對我的最大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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